索引号: WB3002000-2016-011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文 号: 嘉人社〔2016〕17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部门任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6〕174号 关于张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张珺同志试用期至2016年9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受理庭庭长;浦欢欢同志试用期至2016年9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庭长。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