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002000-2016-009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12日 文 号: 嘉人社〔2016〕15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部门任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6〕151号 关于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关于提名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嘉委〔2016〕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陈静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