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002000-2016-009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12日 文 号: 嘉人社〔2016〕15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部门任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6〕151号

关于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提名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嘉委〔2016〕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静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