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89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嘉人社发〔202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决定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4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每人650元。
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每人750元。
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请各有关单位抓紧进行安排,尽快贯彻实施,切实做好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发放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2021年发文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1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