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8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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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9-54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企明商贸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宋慎华、张国鹏、程刚、彭龙芹、贺雪明、苏云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7)办字第49-54号),已由申请人宋慎华、张国鹏、程刚、彭龙芹、贺雪明、苏云伟于2017年4月10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