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8月22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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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958撤诉通知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慧超饮食店: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罗运豪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6)办字第1958号),申请人罗运豪已于2016年8月18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