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5月30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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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1通知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纯尚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贾秀侠等30人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6)办字第611号),申请人张国萍、丁凤、邵军华、李剑云、缪源旺、赵得芳、袁庆利、殷建巧、炊秀利、贾秀侠、张新丽、唐海英、马丽丽、杨蒙蒙、朱燕红、刘勤、韦存凤、张付芳、李元、王春方、魏秀珍、张大凤、刘云、房娜、赵艳、叶庆萍、许敏、高丽娜(共28人)已于2016年5月19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