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18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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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40通知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蔓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胡彦琪与你单位关于补办招退工手续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6)办字第540号),申请人胡彦琪已于2016年4月14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