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97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 关键词: | |||
2025-3003裁决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知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陆晓等11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3003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陆晓等11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537939.64元(具体详见附表二);
二、对申请人王志国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表二 裁决明细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工资及工资差额 |
1 | 陆 晓 |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9515.47元 |
2 | 刘敬军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16353.17元 |
3 | 洪 春 |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25758元 |
4 | 陆健龙 |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4日期间工资差额16559元 |
5 | 师文博 |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29317元 |
6 | 刘灿华 |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453元 |
7 | 王志国 | 2024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35287元 |
8 | 谢正东 |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7395元 |
9 | 高超奇 |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578元 |
10 | 邵英杰 |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4500元 |
11 | 龙玉梅 |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48224元 |
合计 | 537939.64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