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973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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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003裁决书公告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知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陆晓等11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3003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陆晓等11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537939.64元(具体详见附表二);

二、对申请人王志国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表二   裁决明细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资及工资差额

1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9515.47元

2

刘敬军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16353.17元

3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25758元

4

陆健龙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4日期间工资差额16559元

5

师文博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29317元

6

刘灿华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453元

7

王志国

2024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35287元

8

谢正东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7395元

9

高超奇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12578元

10

邵英杰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工资4500元

11

龙玉梅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48224元

合计

53793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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