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776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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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25裁决书公告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韵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顾鑫31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1925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吴祥授8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314954.54详见附表三)

二、对申请人吴祥授8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三、对申请人顾鑫、王晓凤、曹峰华、邬梦洋、耿庆玖、周正吉、姚文军、徐豹、王佳琦、王兰兰、王好帅、刘锋超、李祥、岳金哲、李金苹、董翼、禹亭、陈正、宋平、余文龙、吴丹、虞浩、刘彦麟的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十

 

 

 

附件三

序号

姓名

工资标准    (元/月)

裁决事项

1

吴祥授

950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45772.73元

2

蔡佳萱

7500

支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8636.36元

3

杨桃中

900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43363.64元

4

谢达黎

1000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48181.82元

5

宋金帅

800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38545.45元

6

杨永香

805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38786.36元

7

桑晶晶

595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28668.18元

8

黄春玲

11000

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工资人民币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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