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671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 关键词: | |||
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 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 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 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逾期尚未支付 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