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294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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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81—1083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法苒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杰、叶强周丽霞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1081-1083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5515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101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