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253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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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520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怡沈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何瑞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4520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何瑞仙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决定对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