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119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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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9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启逸服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个人独资)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伊丽米努尔萨吾提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2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53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111室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