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108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年02月05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关键词: |
2024-3927裁决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吉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蒋结兵等14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3927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蒋结兵等13人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工资差额(包括绩效)人民币223851.09元(具体详见附表二);
二、对申请人蒋结兵等13人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三、对申请人胡二伟的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五日
附表二 裁决明细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工资差额 |
1 | 蒋结兵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36887.08元 |
2 | 吴金鹏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36345.56元 |
3 | 朱李莉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42124.81元 |
4 | 杨晓峰 | 2024年7月1日至20248月30日/span>0日期间工资8233.33元 |
5 | 叶洋成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7392.59元 |
6 | 张战鹏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9663.33元 |
7 | 周 平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8046.26元 |
8 | 牛含青 |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8000元 |
9 | 周林华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25738.51元 |
10 | 王子明 |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8000元 |
11 | 韩 丹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12546.26元 |
12 | 卢云峰 |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12873.36元 |
13 | 李 佳 | 2024年8月1日至20248月30日间工资8000元9周林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19px">0日期间工资20246n>8000元 |
合计 | 22385120248301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