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906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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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956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酷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吕翠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2956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对申请人吕翠萍要求确认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申请人吕翠萍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吕翠萍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60551.10元 

三、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吕翠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人民币5380元;

四、对申请人吕翠萍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