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480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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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8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金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73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122930.45元;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李艳梅等8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150701.02元;

三、对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具体详见附表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


附表三 裁决结果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资差额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

李艳梅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9374.68

9842.72

2

丁可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工资差额2134.10元

——

3

赵帅锋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25058.66元

31155.71元

4

王一竹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21759.48

29167元

5

陈兰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5271.80元

32051.75

6

王静文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期间工资差额3100元

——

7

蒯学燕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0529.90元

5431.97元

8

毕云剑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0692.43元

15551.87元

9

何芸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7796.32

22500元

10

黎依佳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7213.08

5000元

合计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22930.45

150701.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