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480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关键词: |
2024-738裁决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金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73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122930.45元;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李艳梅等8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150701.02元;
三、对申请人王一竹等10人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具体详见附表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三 裁决结果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工资差额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1 | 李艳梅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9374.68元 | 9842.72元 |
2 | 丁可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工资差额2134.10元 | —— |
3 | 赵帅锋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25058.66元 | 31155.71元 |
4 | 王一竹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21759.48元 | 29167元 |
5 | 陈兰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5271.80元 | 32051.75元 |
6 | 王静文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期间工资差额3100元 | —— |
7 | 蒯学燕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0529.90元 | 5431.97元 |
8 | 毕云剑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0692.43元 | 15551.87元 |
9 | 何芸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7796.32元 | 22500元 |
10 | 黎依佳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7213.08元 | 5000元 |
合计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22930.45元 | 150701.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