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105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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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788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罗宝恒坤(上海)开关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黎伍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3)办字第378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黎伍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6549元;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黎伍平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28066.80元;

三、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黎伍平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生活费人民币1742.10元;

四、对申请人黎伍平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