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842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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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56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美豪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季忠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3)办字第2956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季忠伟2022年10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36442.69元;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季忠伟2023年2月1日2月28日期间工资人民币8900元;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季忠伟2020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休息日加班费33677.24元;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季忠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75089.18元;

、对申请人季忠伟要求确认2022年8月2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申请人季忠伟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六、对申请人季忠伟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