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161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关键词:

2022.3426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长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郁夏清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2)办字第3426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郁夏清 202231日至2022531日、202281日至20229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24770 元;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郁夏清20228月22日报销费人民币772.80元;

三、对申请人郁夏清的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