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677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关键词:

2022.2535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磁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范桂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2)办字第2535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范桂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6850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