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239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7月20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关键词: |
2021年二季度本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嘉定区2021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本次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相关单位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区人社局做出了加付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
区人社局再次提醒企业经营者要恪守法律和道德,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希望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合法诉求。
附件:
1、2021年二季度本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2、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附件1:
2021年二季度本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者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理情况 |
1 | 重庆康德交通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 9150******7980236497 | 曾杰(法定代表人)
|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卫星村梁家湾社川仪十厂内 | 拖欠1名员工工资29130元,在做出行政处理后仍未按规定支付。 | 嘉定人社局对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员工刘巧工资等事项做出行政处理。但该单位未予履行,2021年4月15日,对此嘉定区人社局做出了加付赔偿金14565元行政处理决定。 |
附件2: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上海重庆康德交通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0年12月30日,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嘉定大队)对重庆康德交通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刘巧工资29130元,不订立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55000元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但该单位一直未予履行。
鉴于重庆康德交通灯具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等的违法事实清楚,且公司未主动履行,嘉定人社局于2021年4月15日,做出了加付赔偿金14565元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