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218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关键词:

2021.3631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橙智(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廖运翔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1)办字第3631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廖运翔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40000元(未扣除申请人廖运翔个人承担部分税费);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廖运翔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人民币12468.55元;

三、对申请人廖运翔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