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108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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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32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财得园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1)办字第3332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对申请人王勇要求确认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申请人王勇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二、对申请人王勇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