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646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关键词:

2021.2034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煦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赵勇与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等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1)办字第2034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11199时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109室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