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393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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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601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名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严敏超等20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0)办字第3601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严敏超等17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申请人靳建文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工资差额、申请人奚晓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工资差额、申请人陈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1073727.94元(具体详见附表三)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严敏超等18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940341.35元(具体详见附表三) 

三、对申请人严敏超等20人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三        裁决明细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资(税后)

经济补偿

1

靳建文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工资差额44511.82元(包含报销款336元)

9000元

2

邓正浩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94084.11元

98117.40元

3

王  镇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97871.17元

119398.37元

4

唐慧敏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113725.48元

105844.15元

5

陆意嵩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89065.99元

60051.25元

6

俞增超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57872.07元

24000元

7

李新钰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34426.92元

28000元

8

刘荣辉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59559.40元

41743.84元

9

陆  佳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74126元

97680.57元

10

卞燕青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27778.30元

53671.88元

11

严敏超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111794.22元

117000元

12

冯利金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65692.31元

28000元

13

李恩洋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46776.10元

26108.95元

14

黄  灏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17623.13元

30250元

15

李  娜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24468.25元

19500元

16

张静茹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17623.13元

17002.50元

17

李飞凤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35896.95元

38972.44元

18

李  萍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工资差额25288.85元

26000元

19

奚晓婷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工资差额21630.95元

20

陈  婷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期间工资差额13912.79元

合计

1073727.94元

94034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