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65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关键词:

2020.2864裁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六员环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杜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0)办字第2864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杜静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人民币72000元;

二、对申请人杜静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