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32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7月29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关键词: |
2019.655-664、666、667通知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近扬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任飞虎、谭芳、付叶山、冯绍诚、李孟男、顾新春、张涛、何海燕、唐卫青、徐子少、付兵兵、秦现中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655-664、666、667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任飞虎、谭芳、付叶山、冯绍诚、李孟男、顾新春、张涛、何海燕、唐卫青、徐子少、付兵兵、秦现中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决定对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