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147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主题分类: 专项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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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64、167-170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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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崔兆俸、陈高平、刘裕祥、赵丽丽、孔荣与你单位关于赔偿损失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4、167-170号),申请人崔兆俸、陈高平、刘裕祥、赵丽丽、孔荣已于2019年4月2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