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8月26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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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既可报考应届岗位,也可报考非应届岗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6、最低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按实计算。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10:00 至9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doc
附件3: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联系信息一览表.xls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