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2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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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申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未及时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嘉人社派许字第〔2016〕1号)

 

上海申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3年9月11日经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嘉人社派许字第00085号)。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本许可机关已于 2016年 1 月26 日向你单位邮寄了《关于劳务派遣公司提交201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嘉人社〔2016〕10号),但你单位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本许可机关于2016年6月17日到你单位许可证住所地嘉定区李园二村52号101室上门检查,在住所地未发现你单位经营,同时你单位也未向本许可机关提出许可证住所变更申请。现公告如下:

你单位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许可机关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1、书面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度财务审计报告。

2、登陆网上平台http://www.12333sh.gov.cn/index001.shtml  填报《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如你单位逾期仍不办理上述手续,本许可机关将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9522319

  联系地址:嘉定区金沙路28号404室    邮    编:201800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