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183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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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定稿)

 

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本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坚持实干担当,锐意攻坚突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标准管理提供坚实人社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

1.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帮办”制度,深化“一网通办”领导线上线下帮办,全面提升服务便捷度积极拓展“一件事”覆盖度,推出人才服务“一件事”、征地养老医疗报销一件事,并配合相关部门参加“一件事”市级评审。全面落实新增“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推动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免申即享”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任务,积极拓展用工就业领域“一网通办”服务场景应用。认真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众多面向毕业生的线上招聘活动。积极宣传和落实“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一件事”打包办、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服务。联合多部门建立和完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机制。

2.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梳理权责清单事项65项,持续清理证明事项和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依法予以取消。积极推行职业培训机构(筹设阶段)、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着力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全年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32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29家。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职责分工表》继续落实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管机制。稳妥推进劳鉴新系统上线工作,畅通工伤康复“绿色通道”。启用江桥镇仲裁巡回庭,打造调解仲裁第二个“一站式”劳动争议化解平台。用多功能仲裁庭,开展在线庭审。

3.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规处要求,对存在潜在风险问题的相关业务工作,明确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监管对象名录等,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局执法大队共开展4批次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检查单位共105家;处理互联网+督办4件,“12345服务热线”工单64件、信访71件、来信4件;专项开展执法智慧监管、属地监管、分类监管工作。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办法、中心组学习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核等制度,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明确疑难复杂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须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实施法律顾问等法制人员分层分类参与行政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到制度规范框架内,确保工作合法高效有序推进。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制定并公布2022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意见,法规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申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明确以区政府名义拟订的重大行政协议,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核后制订局行政规范性文件4(含重大行政决策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按照区档案局等单位要求,对局制订文件落实公开属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属性双重审查。

3.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论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应对,协助提供法治培训等服务,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4.落实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落实局公职律师管理八项职责,明确日常管理和统筹调配使用机构为法规法制科,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机构为政工科。目前有公职律师2名,另持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3名

5.全面实施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并报送局普法责任清单、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明确政工科、就业培训科、人才开发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障科、执法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机构的重点普法内容和普法任务;明确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和学习目标等;深化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抓落实,法规法制科牵头协调、业务机构精准推进的普法责任格局。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全面换统一的行政执法证组织47名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组织参加《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行政诉讼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线下组织3次共50余人、线上组织20余人多次参加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委托书、清理注销部分执法证件信息。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网通办”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及办公场所等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和执法依据依申请行政权力基本公共服务自管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局执法大队等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法规法制科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8件,其中5件经局党组审议。

3.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全年,局执法大队共受理案件2737件,处理突发群体性矛盾9件;处理国家欠薪线索平台案件6044件,已办结5793件,办结率94.95%;为16户企业167名劳动者垫付工资。联合街镇排摸企业15391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414起。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新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62,其中,行政复议22件,行政诉讼一审28件、二审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或出庭应诉。

2.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效便捷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年,区镇两级调解组织和区仲裁委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2038件,同比上升9.1%。其中,受理调解案件8354件,受理仲裁案件3684件。办结调解案件3670件、仲裁案件8295件。综合调解率76.81%、仲裁结案率93.31%。

3.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区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召开区劳动关系三方专题会议,集中研究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矛盾协商机制以及集体合同推进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督查检查,加强重点欠薪案件督办工作力度,紧盯欠薪平台线索,统筹处理全区重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管理局网站等政务公开媒体平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资金使用监管等。组织开展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评查;局财务及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等接受审计监督。重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工作。全年收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1份,及时反馈整改举措。

)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练兵

1.坚持依法防疫和援企纾困并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培训及群众办事流程规范宣传工作。突出宣传本市复工复产政策、《嘉定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等,全面落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暨援企纾困政策。

2.组织开展2022年度人社干部在线学习。处级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学习;局系统干部参加“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持续深入推进2022年度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参与“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线学习答题活动。线上线下组织开展“人社学堂”培训。

3.进一步丰富法治专题培训内容和形式。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学习宣传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梳理业务政策堵点,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强化“内功”,做好人社政策为民服务基础工作。开展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抗疫期间菜价临时补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减免房租等政策、承接5月份全市失业保险待遇补贴的代理发放、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新政策、街镇“职业指导社区服务点”工作人员就业指导、就业援助政策培训等举措或工作。在企业经营地开展稳就业政策现场培训和政策落实集中交流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借助本区相关平台,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开展《嘉定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支持办法(试行)》《嘉定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支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宣传培训。联合举办“才聚我嘉·我们在行动”2022年嘉定区人才服务专员系列专题培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解读专场培训。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调研培训、相关资金专户预缴资金规范培训、规范鉴定 防范工伤基金风险培训及工伤认定 城乡居保 征地养老政策培训等。针对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劳动关系窗口工作人员、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开展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参加长三角地区暨上海市西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联合培训,召开裁审例会。多次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政策学习、案例解析、培训研讨等。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每月开展全局层面疑难复杂行政争议案件专场交流讨论会。组织典型案例分享会,开展民法典、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业务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行政执法系统性培训不够多。社会保障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行政确认和举报投诉案件处置水平等有待持续提升。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本局落地生根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燕第一时间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分8个分会场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了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报告。在本局四季度工作会议上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日,局党组中心组与区政协教科文体专委会联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局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同时邀请区政协机关党员和中共界别委员共同聆听报告。王晓燕同志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嘉定区卢湾一中心试验小学校长吴蓉瑾,作标题为“以新的奋斗赓续爱的事业”的专题报告。明确全局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改革发展稳定,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领域落地生根。

(二)坚持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局党组召开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四责协同”项目推进会等。布置本局2022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法治化;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局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局机关党委书记与局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把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党重要工作,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列为党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进一步完善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发布《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落实本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疑难复杂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须经局党组会议审议。

(三)集体领导与率先垂范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重点任务

1.牵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和法律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重视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和中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专题辅导报告。学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学习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方针政策,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嘉定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等。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进一步调整完善法治人社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布置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制定《嘉定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支持办法(试行)》《嘉定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支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嘉定人才港相关政策文件,组织落实各项宣介活动,促进本区人才服务落实“网上办”“就近办”。审议确定报请区政府发文的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和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疑难复杂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须经党组审议、新提任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等。带头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学习宣传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梳理业务政策堵点,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强化“内功”,做好人社政策为民服务基础工作。带头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进企业、“一网通办”领导帮办等,围绕“五着力”抓好稳就业工作。局党政正职领导以身作则、主动出庭应诉,并指定法规法制科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3.牵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积极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度,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中,主要领导出庭应诉3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3次。组织申请2023年度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经费,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承办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出庭应诉制度。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决策机制,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置,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做好报请区政府制定和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力度

以《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培训为重点,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学习培训力度。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评比。通过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抓好重点群体普法工作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常态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