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265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26日 | 主题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关键词: |
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区分配结果(直达资金)
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区分配结果(直达资金)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分配对象(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补贴标准 | 分配金额 |
1 | 上海开米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公布的补贴标准执行: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 1.5 |
2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12.3 | |
3 | 上海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 0.6 | |
4 | 上海埃斯凯电气有限公司 | 3.15 | |
5 | 上海飞马合冠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35 | |
6 | 上海新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4.05 | |
7 | 上海谷奇核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 | |
8 |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2.7 | |
9 | 上海一荣门窗安装设计有限公司 | 1.8 | |
合计 | 31.35 |
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资金核销流程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企业自行申报的实际复工生产人数向镇(街道)负责春节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备案部门核实。初审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并提交区经委(商务委)复核。复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发放补贴情况通过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于公示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补贴资金一个月内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区分配结果(直达资金)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分配对象(万人项目经费) | 补贴标准 | 分配金额 |
1 | 上海嘉定区就业综合服务社 | 根据核定万人就业项目预算定额。岗位工资标准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1806.65 |
合计 | 1806.65 |
万人项目经费的资金核销流程
上海嘉定区就业综合服务社根据万人就业项目预算定额计算每季度需要经费,报各支队伍主管单位审核后,申请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补贴资金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