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959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启事 |
| 关键词: | |||
2025-2918裁决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纲晔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段周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5)办字第291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段周娟要求确认申请人段周娟与你单位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